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有效遏制宗教领域乱滥建问题,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2022年-2024年)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依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宗教事务条例》和《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重点整治,有效制止和查处非法占地、违章改扩建的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行为,坚决遏制乱滥建现象蔓延势头,不断加强对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占地、改扩建的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着重整治城镇规划区和沿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等乱滥建现象,进一步实现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有效解决宗教领域乱滥建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完善网络。县政府成立古田县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整治乱滥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建制村(社区)为单位网络,由包村(社区)领导为责任领导,包村(社区)工作队和支部书记为网络管理责任人,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以遏制乱滥建回潮为重点,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及零报告制度,建立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治台账,及时记录巡查结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防止突击抢建。各乡镇(街道)将整治台账于每月25日报送县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兰文琴,联系电话:0593-3862939,传真:3862939)。对新增乱滥建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不出现新增乱滥建活动场所。
(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是整治乱滥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的整治乱滥建工作负总责,要强化乱滥建现象整治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将乱滥建场所专项整治纳入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村委会(社区)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不得默许、纵容、参与乱滥建。乡镇(街道)要及时处置,将乱滥建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事项应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县直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把整治乱滥建现象纳入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决不能坐等乱滥建问题既成事实或成为宗教问题后再进行处理。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作巡查,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严厉查处顶风乱滥建、态度粗劣的责任人,并曝光党员干部参与违建、失职渎职的行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县民族宗教局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严把新建、改建、扩建场所审批关,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报道活动,宣传整治成效、典型经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的舆论态势。县自然资源局、住建、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把好土地、林地使用和建设审批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占地、建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公安局、文旅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管理,确保乱滥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四)理清界限,严格治理。要防止违反宗教政策,任意拆除寺观教堂,以免引发新的矛盾。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修建的寺观教堂,不属于治理范围。凡属于乱滥建的场所,要坚决果断开展治理工作。
(五)重点查处投诉举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乱滥建行为查处作为整治乱滥建的重要突破口,不断加大查处整治力度,集中精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乱滥建活动场所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好乱滥建历史积压问题,通过群众举报掌握重要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做到群防群治。
附件:1.古田县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2.古田县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情况表
3.古田县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治理方案表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古田县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
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留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艳虹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成 员:张 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华芳 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戴承武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戴海口 县民政局局长
林 晗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 雄 县文旅局局长
苏鸿藤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信燮 县住建局局长
周光辉 县林业局局长
陈建曦 大甲镇镇长
陈小芳 杉洋镇镇长
叶友剑 鹤塘镇镇长
郑建文 卓洋乡乡长
邱佳荣 吉巷乡乡长
王余啸 大桥镇镇长
余 田 泮洋乡乡长
周 山 平湖镇镇长
江希棉 凤埔乡乡长
姚 舜 凤都镇镇长
苏东北 水口镇镇长
林 翼 黄田镇镇长
姚剑峰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迎新 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民族宗教局。
主 任:钟艳虹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副主任:苏昭泓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成 员:林志凤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显勤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陆德锋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兰文琴 县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
以上成员若任职期间工作变动,由相应职位人员补充,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古田县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排整治情况表
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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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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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
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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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
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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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
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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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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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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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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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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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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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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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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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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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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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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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古田县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治理方案表
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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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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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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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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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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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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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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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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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违规
情况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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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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