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企业: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1〕125号)精神,现将办理2021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申领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的县内用工企业(单位)。
二、补助申领条件
(一)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其中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或有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的,可作为申领依据。
(二)省外脱贫人口在古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市级下达的“跨省就业资金”进行平均分配(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提供材料
1.《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奖补申报表》2份。
2.《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花名册》2份
3.省外脱贫人口身份证明材料1份。
4.无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需提供银行工资发放凭证。
五、办理的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1. 办理地点: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综合大楼三层就业中心办公室
2. 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3. 联系人:陈华珍0593-2161910
附件:1.《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奖补申报表》
2.《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古就业花名册》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