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钱本勇等委员:
《关于规范除草剂使用与管理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作为县农药管理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经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办理农药(包括除草剂)经营许可,加强农药经营管理。截至目前,共计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97家,核发97家,其中变更农药经营地址或仓储地址6家,变更法人1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3家,全县现有农药(包括除草剂)经营企业(店)94家。
二、宣传和普及农药(包括除草剂)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促进农药(包括除草剂)科学合理使用,避免乱用药和盲目用药。县农业农村局于今年6月25日举办农药(包括除草剂)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50名,发放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挂图、禁限用农药目录(2020版)等技术资料200多份。
三、通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技推广部门多年来的示范和推广,甘薯、花生、大豆以及茄子、大白菜等粮油和蔬菜作物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已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这对减少除草剂使用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后,将加大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的力度,不断提高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覆盖率,逐渐减少除草剂使用量。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分管领导:李应团
联 系 人:欧阳传禄
联系电话:3882179
古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