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2100-3000-2022-00141
  • 发文字号: 古政文〔2022〕169号
  • 发布机构: 古田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11-10
  • 标    题: 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古政文〔2022〕169号
来源:古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5 20:18

城东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应急管理局报来的《关于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和东方绿洲小区等四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报告》(古应急〔2022〕45号)已收悉,现决定对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古田县东方明珠小区等四处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规定要求,请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东街道办事处督促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在2023年10月25日前整改销案;督促古田县东方明珠小区等四处小区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整改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隐患已经落实整改消除的,及时开展复查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提出予以销案、摘牌的建议。

  古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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