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古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2020年12月1日发布福建古田临水宫景区开发项目--旅游服务区(一期)工程土地征收启动通告,通告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通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福建古田临水宫景区开发项目--旅游服务区(一期)工程征收土地启动补充通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6.277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田地,西接省道211,南至山地,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权属单位:古田县大桥镇洋中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古田临水宫景区开发项目--旅游服务区(一期)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由古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通告为福建古田临水宫景区开发项目--旅游服务区(一期)工程征地启动通告的补充通告,补充通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古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通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桥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通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古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