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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17]281号)要求,古田县发改局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了《古田县发改局关于公布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公示了古田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等53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护照等68项收费项目。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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