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琴等代表:
《关于完善流浪儿童接受教育的联动救助机制的建议》(第21号)收悉,古田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对全县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再核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救助机制情况
近年来,我县努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工作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县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配合落实,并对各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确分工,要求各部门应该加强配合,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个案基本情况及采取措施
经过摸排城东街道**村适龄儿童庄**出生于20**年**月,符合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对象。该学生由于父母离异,母亲已离开古田,父亲无固定工作,孩子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县教育局和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对该生进行劝导回校就读:一是2020年9月经过联系城东街道派出所联系到了该生父亲庄**,县教育部门随即与庄**联系,并向其解说了《义务教育法》里的相关规定。二是2020年12月庄**进入湖滨中心小学**小学就读,为了就读方便和便于监管,该生于2021年转入湖滨中心小学**小学就读。三是该生家庭情况与普通学生有所差别,学校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学校及教育局多次联系其父亲,要求其要多关心照顾孩子,并配合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经过努力该家长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履行监管的义务。四是经摸排核对,该生已属于低保生活保障的对象,目前已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对于部分家长不能有效履行其“监护”职能的情况,乡(镇、街道)、教育局、学校、村(居委会)联动敦促,要求其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责。古田县教育局在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上,能较好的履行职责。下一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您的建议,我们将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探讨更加有效的救助制度,继续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古田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教育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特此函告。
领导署名:雷芳兴
联 系 人:郑家旺 江庆礼
联系电话:3801036 3802690
古田县教育局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9220001闽公网安备:35092202000104闽ICP备17029847号-1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解放路169号邮编:352200电话:0593-3882168
您是本站第 2322315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