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机构:
根据2020年11月6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执法监测抽测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同于宁德市古田环境监测站能力不足,经局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2020年第四季度古田县重点污染源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执法监测部分检测项目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报价竞投。
一、竞投项目名称:2020年第四季度古田县重点污染源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执法监测
二、竞投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壹佰肆拾伍元整(¥33145.00),根据市场询价综合拟出竞标价;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叁万叁仟壹佰肆拾伍元整(¥33145.00),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竞投办法:三家以上(含三家)公司的有效报价,选取最低报价的公司为中标方。
四、竞投内容:重点污染源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执法监测
五、竞投详情清单(附后):
六、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1.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委托的监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总有机碳和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允许分包,需提供分包方营业执照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4.检测机构竞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竞投文件需含每个监测指标的单价和本项目的总价,交通差旅费、税收管理费等费用计入各单项报价,不需要单独列出,未按以上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竞投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竞投文件(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0时,地点为古田县城东街道前山村614中路八支二弄13号8层(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投文件,将不予受理。
2、2020年11月25日10时,在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开标,按照上述竞投方法选定中标方。
八. 联系人:张建兴 0593-3887723\15860691085
林 艳 0593-3818736\13626992734
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关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方案
一、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污染源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执法监测委托项目:废水中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有机碳,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汞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监测指标: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酸雾、氯化氢。其中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有机碳两项指标允许采用分包。
二、检测频次:
238发酵废气排放口监测指标: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点位:出口3次,监测一天。
环保工程废气排气筒监测指标: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点位:出口3次,监测一天。
锅炉监测指标:汞及其化合物,点位:出口3次,监测一天。
厂界无组织监测指标: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硫酸雾、氯化氢浓度,点位:4个*4次,监测一天。
废水出口: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有机碳。点位:出口4次,监测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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