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400万元
(1)2015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78440万元。其中:国税组织收入安排11590万元; 地税组织收入安排4015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67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59730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财力补助和列入预算的社保专项(养老、医疗卫生等)补助收入。
(3)调入资金安排2230万元。
2、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400万元
(1)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24200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6586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48万元。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9万元。
④、债务利息支出1024万元。
⑤、预备费2000万元。
⑥、其他资本性支出3684万元。
⑦、其他支出4209万元。
⑧、预留经费9500万元,包括预留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工商质检体制下放等、正常晋升工资、离退休安家费及抚恤金。
(2)补助乡镇支出安排9500万元。
(3)上解支出安排3500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00万元。
3、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需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调入2230万元实现总体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131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土地增减挂钩)8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3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1314万元
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80000万元,其中:(1)征地、拍卖费用和安置补偿支出15000万元,包括202线周边等土地收储费用和新丰“过溪洋”回成地等收储资金。(2)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230万元。(3)村级耕地复垦支出10000万元。(4)重点项目45000万元,包括:①工业园区5000万元,包括大甲工业集中区、城西工业集中区和凤都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投资项目。②交通建设项目23000万元,包括:省道202线高头岭-局下段BT利息及回购资金、高头岭路段拓宽改造、滨河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古屏高速公路联络线、京台高速公路资本金及融资利息、纵五线官江至洋上公路改建、联十临水宫段公路、农村公路建设配套等项目。③城市建设项目10000万元,包括:湖城一体开发项目、城区道路改造项目、城区供水二期引水工程、公园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④农业建设项目1500万元,包括: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和造福工程等其他农业项目配套500万元。⑤旅游建设项目2000万元,包括:临水宫景区建设、翠屏湖开发利用及旅游发展资金。⑥社会事业建设项目3500万元,包括:第二医院建设和设备购置补助、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鹤塘消防站基建项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等。(5)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资金900万元,包括:教育300万元、卫生3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300万元。(6)国投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687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14万元。
3、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古田县财政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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