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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古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2-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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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按照党的十大关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 20184月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828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812月古田县依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古田县人社局、财政局及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古田县人社局 古田县财政局 古田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古田县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古人设〔2018243号),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对全县16-59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困难群众代缴保费,为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按月社会化发放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的发放。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

古田县人民政府每年根据上年辖区城乡居民参保情况下达当年各乡镇街道本年参保人员续缴及扩面指标数,各乡镇、街道对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组织人社协理员各乡镇(街道)保障人员,深入基层与村干部积极做好扩面人员的城乡居民保登记,推进城乡居民保的扩面2018年此项居民保的征缴职能由税务部门履行。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按照社保资金操作规程每月及时申请资金,按月及时足额通过金融机构将养老金(丧葬金)发放享受待遇参保人员银行卡,年末及时向省、本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同时根据民政部门、扶贫办等机构提供的数据及时做好贫困人员台账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实现合规贫困人员自愿参保前提下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目标。

2、项目实施流程(见附图)

3、项目资金管理

城乡居民保政府补助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补助外,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分别设立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古田县财政设立城乡居民保基金财政专户,接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城乡居民保收入户划入的个人缴费,城乡居民保支出户用于城乡居民保待遇支出,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保中心按月向县财政申请,经审批后划入城乡居民保基金支出户,再由待遇支付业务从系统导出发放数据,加密发送银行,由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管理封闭运行,所有收支均通过银行划转,基金安全得以保障。

(四)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财政预算情况

2020年度项目财政预算资金计划1236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911.0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4952.0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350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281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911.0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5216.53万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3689.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3.62%。

2、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项目支出12372.9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1377.98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442.14万元,个人缴费补贴552.7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6.53%。

(五) 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二)年度目标

2020年年度目标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做好城乡居民保扩面工作,2020年扩面人数目标4.21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保持合理增长,养老金及丧葬金及时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综合参保率、缴费率等指标大于全省平均水平,满意度继续保持90%以上,通过项目的有效开展,让老年城乡居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城居保的优惠政策,直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生活水平。

(六)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本次评价组对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设置的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具体执行部门—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完成绩效目标绩15项,总体状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目标值

完成值

完成率/达标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情况

反映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情况

<=12月

12月

100.00%

成本指标

对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

反映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情况

>=123元/人/月

130元/人/月

105.69%

对个人缴费补助标准

反映对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情况

>=40元/人/年

40元/人/年

100.00%

对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代缴标准

反映对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代缴标准情况

>=200元/人/年

200元/人/年

100.00%

丧葬金补助标准

反映丧葬金补助标准情况

>=2460元/人

2600元/人

105.69%

数量指标

参保人数

反映参保人数情况

>=164087人

170594人

103.97%

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代缴人数

反映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代缴人数情况

>=7000人

8331人

119.01%

待遇享受人数

反映领取待遇享受人数情况

>=70000人

70267人

100.38%

质量指标

参保率

参保率=已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反映参保人数完成情况

>=95%

99.65%

104.89%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成功率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成功率=实际发放待遇人数/应发放待遇人数*100%

>=98%

100%

102.04%

财政对困难群众代缴率

财政对困难群众代缴率=实际代缴困难群众人数/应代缴困难群众人数*100%

100.00%

100.00%

100.00%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财政补助资金*100%

>=90%

100.00%

111.11%

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目标

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

反映基础养老金每月补助最低标准

>=123元/月

>=130元/月

105.69%

社会效益目标

政策知晓率

反映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补助政策的了解情况

>=90%

100.00%

111.11%

满意度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保对象对社保经办服务满意度

反映参加城乡居民保对象对社保经办服务满意率

>=91%

97.00%

107.7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所属部门职能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了解制度建设、资金的使用、产出、效益等执行情况,找到该部门绩效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其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和管理质量。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为本次绩效评价对象。结合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的各绩效目标,梳理项目管理部门内部管理资源,分析确定项目的评价重点,围绕业务管理部门职能、项目的决策、绩效目标及年度计划的设定,预算资金管理、履职情况、效益完成情况、社会评价,可持续发展情况的绩效逻辑路径,同时,着重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结构安排的合理性、职责执行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及现有政策的延续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

2、评价范围。为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情况、项目产出情况、产生的效益及满意度调查。评价的期限为2020年。

(三)绩效评价原则

此次绩效评价以结果为导向,重点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及满意度等方面设计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分析。结合项目实况,通过对比项目绩效目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项目效果的内外因素。同时运用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方法,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效率进行评价,分析项目资金的投入利用情况及财政支出效率变化趋势,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并为以后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建议。

(四)指标体系设计

1、指标整体框架说明

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绩效评价针对2020年12369.00万元项目资金,评价组根据评价思路,按照逻辑分析法构建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在决策指标方面,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15分;在过程指标方面,设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下设8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25分;在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下设7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31分;在效益指标方面,设置可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下设8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29分。详细指标体系见下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目标值

分值 %

决策
15%) 

项目

立项(4%) 

立项依据

充分性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8〕281号)、《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等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一项不符合扣 0.5分。

充分

2.5

立项程序

规范性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符合得分满分,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规范

1.5

绩效

目标(7%)  

绩效目标

合理性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

合理

4

绩效指标

明确性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明确

3

资金

投入(4%) 

预算编制

科学性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 0.5 分。

科学

2

资金分配

合理性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是否相适应。一项不符合扣 1 分。

合理

2

过程
25%)

资金

管理(14%) 

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达到90%,得满分,资金到位率<90%,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到位

5

资金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资金使用率达到95%的得满分;资金使用率<95%,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95%

5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不得分。

合规

4

组织

实施(11%) 

上报城居保资金管理情况

每月向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上报城居保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满分;未实行的不得分。

每月上报

2

认证机制

待遇资格认证率=(已认证人数/应认证人数)×100%,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100%,满分;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100%

2

资金监督

制度

有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的,满分;未建立制度或开展检查的,不得分。

检查大于1次

2

信息系统

建设应用

①信息系统维护专业、及时,得0.5分,否者0分;②能查询养老保险人员情况、基金缴交和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情况,得0.5分,否者0分;③抽查查询结果与实际相符得2分,一次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已应用

3

档案管理

为全部城乡居民保参保人员建立档案,建档不完备的每户扣0.5分,未建档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已建档

2

产出  
30%)

产出

数量(15%) 

参保扩面实际完成率

参保扩面实际完成率=本年度居民保扩面实际完成数/年度居民保扩面计划人数(42062人),100%完成,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100%

5

参保率

参保率=已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大于等于全省平均值99.2%,满分,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99.2%

5

丧葬金补助完成率

丧葬金补助完成率=享受丧葬金补助人数/当年合规参保人员死亡人数*100%,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95%

5

产出

质量(12%) 

缴费率

缴费率=已缴费人数/应缴费人数*100%,缴费率大于等于全省平均值87.78%,满分,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87.78%

4

已核定待遇人员暂停发放率

已核定待遇人员暂停发放率=暂停发放待遇人数/待遇实发人数*100%,小于或等于全省平均值1.14%,满分,每高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14%

4

足额发放

养老金及丧葬补助金足额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得满分;每发现一例未足额发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足额

发放

4

产出

时效(3%) 

按时发放

养老金当月按时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得满分;每发现一例未及时足额发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时

发放

3

效益

30%)

社会

效益(14%)  

居民保参保人数增长

登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2020年参保人数>2019年参保人数162180人,满分,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162180

5

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提高

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上一年有所提高(2019年标准123元/人/月),满分;否则0分。

123

5

为贫困人员代缴保费数

根据省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经办工作的通知》(闽居保〔2019〕12号),按时保质实现合规贫困人员自愿参保前提下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目标,2020年人数8331人,100%完成得满分,每少1%扣2分,扣完为止。

7000

4

可持

续性(7%) 

财政资金补助长效机制

①当年养老保险资金结余未出现亏损或财政部门对当年亏损在次年预算进行弥补,满分2分,否者零分;②丧葬金补助项目,次年财政列入预算,满分2分,否者零分。

财政资金补助可持续性

4

基金保值增值

社保财政专户资金三年期及以上期限银行存款或同等期限国债的比重≥75%,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基金保值增值可持续性

3

满意度   (9%) 

参保人员政策知悉度

根据调查问卷,90%以上参保者了解相关政策,得满分;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2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70%的得1分;小于70%不得分。

90%

3

参保人员政策满意度

根据调查问卷,参保者满意度80%以上,得满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70%的得2分,小于70%且大于等于60%的得1分,小于60%不得分。

80%

3

参保人员对社保机构服务满意度

根据调查问卷,参保者满意度90%以上,得满分;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2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60%的得1分;小于60%不得分。

90%

3

总分值

 

100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综合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具体等级。总分值100分,绩效评级分优秀、良好、中、差 。

优: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

良:得分80分(含80分)—90分;

中:得分60分(含60分)—80分;

差:得分60分以下。

(五)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定量指标主要与年初设置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达成效果、按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①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②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③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④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⑤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⑦其他评价方法。

2、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①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②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③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0年8月,我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古田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结合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绩效评价组通过向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深入研究、反复研讨,针对项目的特性设计相关表格进行了统计、分析、核实,作为项目评价信息并设计评价方案。

2、项目核查

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进行实地考察、访问听取项目情况介绍,考察、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开展、项目执行、项目管控、财务管理等情况,并进行问卷调查及开放式提问,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

3、绩效分析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收集资料、对照查证复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点上调查与面上分析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对自评表数据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对明显不合理的自评分数,根据附件与自评报告进行调整;若附件不能提供依据的,现场核实再确认,进行绩效指标量化评分,经过汇总修正,得出最后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组审阅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专项资金相关资料,并对该项目绩效评价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资料的完整性、工作的有效性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对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调查了解、采访核对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对 4 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30项三级指标进行了逐项逐条审核,对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具体得分如下:


综合评分结果详见附件1《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专项绩效评价表》。

(二)评价结论

从项目管理单位职能履职情况及执行相关政策情况分析,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成绩显著综合评价如下:

1、缓解不断加剧的城乡居民养老压力。古田县目前户籍人口近42.73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8.45万多,占总人口比例19.8%,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直接导致代际养老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原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社会婚育观念的变化,导致独生子女增多,人均寿命增长,家庭结构出现"4- 2- 1"甚至"8- 4- 2- 1"现象,不可避免地削弱了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导致城乡居民养老的压力不断加剧。古田县于2012年7月被确定为城乡居民保国家试点县,对国家确定县的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资金按50%比例给予补助,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捆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以30%比例给予补助,20%部分由县承担。截止2020年底古田县共组织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参保人数为170594人(其中16-59周岁97437人、60周岁以上人数73157人),征收城乡居民保个人保费2370.65万元,缴费率为81.73%,为全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1396.94万元。同时为了解决农村征地农民养老问题,2020年为3259名年满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发放734.08万元保障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在直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更缓解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为广大城乡居民筑起生活“兜底”的坚实屏障,解除了城乡居民老年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取得良好的作用。

2、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积极的意义。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166.80万元对8331人城乡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进行代缴补助,对1799名参保人员丧葬金补助442.14万元。同时加强精准扶贫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2020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部级扶贫人员532人代缴保费10.63万元,为符合待遇领取年龄段的部级扶贫人员245人发放城乡居民保养老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地方级扶贫人员4537人代缴保费90.74万元,为符合待遇领取年龄段的地方级扶贫人员3179人发放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做到应代缴尽代缴,应发尽发,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面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使政策受益面不断扩大,让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通过将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更好地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2020年古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81.18%,参保率为99.65%,制度覆盖率100%。根据古田县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古田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古人社2020〕79号)文件,文件规定2020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从每人每月123元基础上,按省定标准提高7元,调整后为每人每月130元;65-74周岁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5元,75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2020年12月1日起,古田县城乡居民保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2460.00元提高为2600.00元;全年共发放养老金保障金11839.08万元。自2011年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以来,已连续6次调整基础养老金,从原来55元提高到130元,增幅达136.36%。通过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减少了由于对未来经济保障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压力,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的消费预期,促进储蓄向投资和消费转变,从而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作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支出绩效分析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和采集整理后的数据,针对该实施项目的运行有效情况、职能的实现程度重点展开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通过收集、整理、总结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职能定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梳理部门预算,明确预算与职能的匹配度,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年度履职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对部门预算安排、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评价组认为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任务及实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相关政策要求;也符合《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8281号)、《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古政〔20126号)和《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田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古人社〔202079)文件要求;并与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职能相匹配。2020年工作总结及所完成的任务基本符合中央、省委及古田县委的要求。

评价结果,2020年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制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目标,其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决策”分析指标权重15分,评价结果得分1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过程管理绩效评价主要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角度出发,设计过程管理指标,考察部门资金投入及使用、档案管理、重点工作管理等情况;本次重点从资金管理对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资金管理从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性及资金监管等指标进行评价。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实际到位专项资金总额1281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911.0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5216.53万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3689.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3.62%。实施项目支出12372.9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1377.98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442.14万元,个人缴费补贴552.7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6.53%。资金管理从预算的编制--预算资金的下拨--预算资金的执行,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作为衡量的标准。同时对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要求更加规范,实施绩效与预算挂钩的原则进行评价,其中2020年古田县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应认证72618人,已认证69139人,资格认证率95.21%,未达到全部认证,认证机制扣2分。“过程”分析指标权重25分,评价分析结果得分2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产出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角度出发,设计产出评价指标,相关的数量产出指标、质量考核指标、完成任务的时效指标作为本次绩效评价重点指标的数量依据与评价的标准,进行对照评分,完成情况如下:


评价结果基本符合并能按时完成年度项目目标,但缴费率完成情况还存在进一步提高,其完成率为81.18%,低于全省平均值87.78%,扣4分。“产出”分析指标权重30分,产出分析评分结果为26分。

(四)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考核登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2020年参保人数高于2019年参保人数162180人,评价结果:通过项目实施,2020年参保人数170594人,高于2019年参保人数。

2)考核2020年基础养老金标准较2019年标准123//月是否有所提高,评价结果:根据相关资料证明,2020年该实施项目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30//月,较2019年标准有所提高。

3)考核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是否根据省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经办工作的通知》(闽居保〔201912号),按时保质实现合规贫困人员自愿参保前提下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2020年目标完成值为人数7000人。评价结果:根据相关资料证明,2020年该实施项目的受益对象实际纳入社保8331人,完成人数高于目标值。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财政资金补助长效机制可持续性影响分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养老保险资金是否结余未出现亏损或财政部门对当年亏损在次年预算进行弥补,丧葬金补助项目次年财政是否列入预算。评价结果:经调查,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收支有结余未出现亏损,古田县财政部门已将养老保险资金及丧葬金补助列入次年预算。

2)基金保值增值可持续性影响分析:社保财政专户资金三年期及以上期限银行存款或同等期限国债的比重是否≥75%。评价结果:经调查,古田县社保财政专户资金三年期及以上期限存款数4000万元,专户总额14047.18万元,比重仅为28.47%,低于目标值75%

3.满意度分析:

1)参保人员政策知悉度分析,评价标准为:90%以上参保者了解相关政策,完成得满分;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2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70%的得1分;小于70%不得分。通过“问卷星”网上调查结果:参保人员政策知悉度调查为95.5%

2)参保人员政策满意度分析,评价标准为:参保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成得满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70%的得2分,小于70%且大于等于60%的得1分,小于60%不得分。通过“问卷星”网上调查结果:参保人员政策满意度调查为70%

3)参保人员对社保机构服务满意度分析,评价标准为:参保者对社保机构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满分;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2分;小于80%且大于等于60%的得1分;小于60%不得分。通过“问卷星”网上调查结果:参保人员对社保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为95.75%

“效益”分析指标权重30分,经过效益分析,评价结果为26分。

2020年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1)为贯彻落实 “闽人社文〔2020〕144号”文件精神,古田县结合实际情况,自2020年7月1日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比省定标准提高7元;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适当倾斜。总体倾斜原则为:65-74周岁及75周岁(含)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分别在本县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提高5元、10元。

2)进一步完善老年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政策,允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或者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现已超过60周岁、但目前尚未参保的古田县户籍的人员,补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补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确保老年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简化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2档调整为12档,缴费补贴以省级承担80%,县级承担20%进行补助,缴费档次的设定在符合“闽人社文〔2018〕28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高档次缴费的补贴金额。

4)提高统一丧葬补助标准: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不低于死亡当月当地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同时因地制宜简化领取丧葬补助金手续,不强制要求提供死亡火化证等证明材料,相关信息可由申领人作出个人声明,中心通过数据比对形式与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予以发放。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狠抓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扶贫工作年度目标。

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深刻认识城乡居民保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上级精神,及时与民政、扶贫等部门沟通获取数据,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数据比对、人员更新、参保及代缴状态更新的台账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从台账中筛选出未参保人员信息,发送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并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工作保障和量化考核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村(居)城乡实行联络员制度,实现村村有城乡联络员,同时各乡镇(街道)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为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集中时间、力量开展贫困人员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引导全民参保。2020年完成参保扩面人数43331人,完成率为103.02%,并及时完成代缴、保费发放等工作,按时保质实现合规贫困人员自愿参保前提下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目标,使党和国家对贫困人员的惠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3、以民为上,进村入户服务到位。

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不断加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经办能力建设,整体提升各级经办服务水平,全县共275个建制村(社区),共设置小额便民点283个,实现“四个不出村”服务,基本实现参保对象“线上服务不出村、线下服务不出村”。2020年为全面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开展各村协理员资格认证培训,现场指导协理员使用小程序,掌握“人脸识别”和“信息采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明确认证完成时限,强化镇村两级办事人员对资格认证的思想认识;收集待遇人员联系方式等工作。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电话号码的采集、核对工作,全面引导待遇领取人员自主或由亲属协助通过互联网进行认证,以自主认证为主,协助认证为辅,杜绝集中认证;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努力实现“寓认证于无形”的工作目标,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认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府缴费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古田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0元共12个档次,政府按照不同的缴费档次予以不同金额的补贴分别为每年40-200元。从参保情况看,95.30%人员选择按最低标准缴费,在这类人群中(包括重残和低保人员)除了部分人员低收入造成低缴费的原因外,还在于城乡居民保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度不够。部分群众认为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的影响,担心政策变化;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持观望态度。城乡居民保障水平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经济增速较快和物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养老保障作用不突出,同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使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相对下降,也极大地影响了参保缴费积极性,缴费补贴对激励参保人员多缴多得的引导和鼓励性作用不明显。 

2、基金保值增值能力有待提升。

人口老龄化,导致了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养老费用支出的增加。因此基金存储,并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使其价值增加,以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同时通货膨胀不仅造成已筹集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本身贬值,还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加。三年期及以上期限银行存款或同等期限国债投资,是作为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之一。2020年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社保财政专户资金三年期及以上期限银行存款或同等期限国债的比重为28.47%,低于制度75%的要求,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完成度不理想。

3、基层经办机构力量薄弱。

城乡居民保工作随着试点推进到制度的全覆盖,原超常规的支持推进的做法已转入常态化的工作,以目前的经办力量和能力已无法满足繁重的工作需求,同时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只有1名,因社保工作繁琐、业务量大,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不强,与村协办员联系不紧密,工作安排不到位,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协办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职,承担常规工作多而繁杂,对社保业务不熟悉,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且工作补助标准低,进而影响其城乡居民保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城乡居民保工作推进不平衡。 

六、相关建议

(一)合理确定缴费标准补贴,引导多缴长缴更好获益。

建议加强对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的研究,考虑加大政府补贴标准的梯度差,鼓励更多中青年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和较长的缴费年限来参保,使不同缴费档次待遇享受有一定差异,真正发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居保续保缴费积极性,更有利于保障和提升参保人员收益。

(二)提高基金稳健的长期投资比重,进一步提升社保资金的增值率。

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积累社会保险基金,为减轻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费负担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古田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应提高基金稳健的长期投资特别是三年期及以上期限银行存款或同等期限国债投资的比重,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增值率,从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健康的发展。

(三)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加强城乡居民保业务队伍建设。

将县级城乡居民保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并按照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合理确定县、乡两级经办机构编制,补充增加经办机构人员数量,减轻工作强度;将村(社区)劳动协理员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相应提高补助标准,解决合理待遇问题;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县、乡镇、村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社保事业的发展。

(四)次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建议。

经评价2020年古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完成情况为“优秀”,该实施项目属于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4〕2号) 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5〕4号),建议对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根据参保人数以及养老金补助标准优先安排预算资金。

 

 

附件:古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基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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