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城乡垃圾作业一体化项目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它能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环境面貌脏乱差的现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古田县以“融入环三核心区、打造省会后花园”的发展定位,立足古田传统农业、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提出以健康产业为引领,打造“千年临水·健康古田”发展品牌构想,编制了《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规划中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区范围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通过全面深化拓展古田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思路,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建成投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古田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
(二)项目主要内容
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项下包括3个子项目: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城区清扫保洁服务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
1、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涉及的范围覆盖古田县城区(含城东、城西街道下辖村庄)及平湖镇、卓洋乡、杉洋镇、黄田镇、水口镇、大甲镇、大桥镇、吉巷乡、泮洋乡、凤都镇、凤埔乡、鹤塘镇等12个乡镇。
2、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清扫保洁范围包括城区主次干道、街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等,保洁工程作业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3、生活垃圾焚烧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古田城东街道棋岗山,占地136.1亩,厂区总建筑面积约23250平方米,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约14.6万吨,年提供绿色电力约5169万千瓦时。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 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立项组织情况
经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在古田县正式成立项目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古田)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与原主管局古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双方于2018年11月9日签署《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2019年8月29日垃圾焚烧项目开工建设,按既定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运营效果,古田县环卫处制订了《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道路清扫保洁清运考评管理办法》,主要的管理考核方式、方法如下:
①古田县环卫处成立综合评议工作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片区负责人、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任评议组成员。综合评议工作组职责:每月定期召开评议会议,根据相关的检查考评分、抽查考评分以及居民的反映、投诉情况,结合道路保洁总体质量、垃圾转运情况,评议企业月考评总分,月考评总分作为核拨清扫保洁经费的主要依据。
②管理组负责对各路段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每日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从相关道路名册中随机抽取被检道路。对抽取被检道路实施全路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相关企业。每月发布考评报告,报送综合评议工作组。
③重大事项考核。因工作不到位被县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县环卫处考评扣分、新闻媒体曝光、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县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
2、项目实施流程(如下图)
(四)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财政预算情况
2020年度项目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6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32.32万元,到位率72.10%。
2、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项目支出1,882.07万元,其中:城区清扫保洁服务费支出1512.22万元,垃圾转运服务费支出369.8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7.40%。
(五)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项目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农村环境,形成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文明提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2、年度目标
将古田县城区及12个乡镇全部纳入城乡垃圾作业一体化项目中,根据与项目实施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结合古田县实际情况,2020年度城区清扫、保洁、收集的承包面积要达到180万平方米,转运城区及各乡镇垃圾的吨数不少于10万吨。
(六)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针对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设置的项目绩效自评目标,本次评价组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2020年度“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项目具体执行部门—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已完成绩效目标绩6项,总体状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如下:
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率 |
产出目标 |
时效目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00% |
71.28% |
71.28% |
资金下达时间 |
2020年12月 |
已完成 |
已完成 |
||
成本目标 |
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清运承包费财政投入 |
≤2680万元 |
1405.68万元 |
52.45% |
|
数量目标 |
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 |
≥180万平米 |
146.9972 万平米 |
81.67% |
|
城区垃圾转运吨数 |
≥10万吨 |
10.150095 万吨 |
101.50% |
||
质量目标 |
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化管理,提升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
≥90% |
90.00% |
100.00% |
|
效益目标 |
经济效益目标 |
资金使用效益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社会效益目标 |
提升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率 |
≥90% |
85.00% |
94.44% |
|
环境效益目标 |
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度 |
≥90% |
85.00% |
94.44% |
|
可持续影响目标 |
减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90% |
90.00% |
100.00% |
|
满意度目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00% |
100.00%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的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1、 评价对象
对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古田县城市管理局为本次绩效评价对象。结合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对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的各绩效目标,梳理项目管理部门内部管理资源,分析确定项目的评价重点,围绕业务管理部门职能、项目的决策、绩效目标及年度计划的设定,预算资金管理、履职情况、效益完成情况、社会评价,可持续发展情况的绩效逻辑路径,同时着重对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结构安排的合理性、职责执行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及现有政策的延续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
2、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情况、项目产出情况、产生的效益及城区居民满意度。评价的期限为2020年。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而与绩效目标无关的指标不应列入评价体系。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不是设计得越复杂越好,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指标体系设计
1、指标整体框架说明
本次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绩效评价针对2020年2680万元项目资金,评价组根据评价思路,按照逻辑分析法构建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在决策指标方面,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3个二级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15分;在过程指标方面,设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2个二级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25分;在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3个二级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35分;在效益指标方面,设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等4个二级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占权重分25分。详细指标体系见下表:
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2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②项目是否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等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行所需,④项目立项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2 |
①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②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③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④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一项不符扣0.5分。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2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③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①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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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4 |
①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上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预算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是否适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5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达到 90%,得满分,到位率没有达到 90%,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执行率 |
4 |
预算执行率=(实际使用资金/预算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达到95%的得满分;小于95%,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4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严重的此项不得分。 |
||
组织实施 |
监督全面性 |
4 |
项目实施机构是否制订监督考核制度并履行监督管控责任。制定监督考核制度并全程跟踪监控得满分、有监督考核制度,部分监督跟进得3分、有监督考核制度未跟进进度及质量得1分、无监督考核制度不得分。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4 |
①组织机构是否健全,②人员是否配备完善,③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④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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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 有效性 |
4 |
①相关人员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一项不符合扣 1.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 |
8 |
项目中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的绩效目标大于等于180万平米,按实际完成的承包面积占绩效目标值的比率计算完成率。完成率10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产出质量 |
清扫保洁 达标率 |
10 |
根据每月清扫保洁清运管理考核评议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通报的总评分,结合项目绩效考核体系来评价,每月总平均分≥85分、不扣分,85分>总平均分≥80分、扣0.5分,80分>总平均分≥75分、扣1分,75分>总平均分≥70分、扣1.5分,总平均分<70,扣2分。 |
|
垃圾转运质量合格率 |
6 |
垃圾转运中没有出现“滴撒漏”等现象,杜绝二次污染覆盖率≥95%,得满分,每低5%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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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媒体部门检查监督 |
6 |
①是否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②是否被新闻媒体曝光,③是否有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县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④收到群众对城区涉及环境卫生的投诉,处理率达到100%,一件未处理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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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垃圾转运 及时性 |
5 |
项目公司清运垃圾是否及时,是否有效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每月清扫保洁清运考评报告,未及时转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城区环境 整洁度 |
5 |
城区街道、社区参与对清扫工作的考评,体现城区街道和社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度是否得到提升、是否被认可。年平均评分≥85%,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增加就业 |
5 |
调查就业岗位数据,就业岗位数较上年增加得满分、持平得3分、减少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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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环境保护 |
5 |
项目的实施①是否有效提高城区及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②是否有利于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③是否有效提升城乡环境面貌;一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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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长效机制 |
5 |
①实施项目次年是否继续实行垃圾一体化处理市场化运营;②管理部门依据检查考核方案,是否保持经常性检查考核;③项目资金次年是否列入财政预算。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
满意度 |
受益群体 满意度 |
5 |
受益群体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受益群体满意度≥90%的,得满分,90﹥满意度≥80,得4分,80﹥满意度≥70,得3分,70﹥满意度≥60,得1分,满意度<60%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综合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具体等级。总分值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 。
优:得分≥90分;
良:90分>得分≥80分;
中:80分>得分≥60分;
差:得分<60分。
(五)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定量指标主要与年初设置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达成效果、按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①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②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③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④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⑤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⑥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⑦其他评价方法。
2、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①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②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③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年8月中旬,我局对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古田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结合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绩效评价组通过向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深入研究、反复研讨,针对项目的特性设计相关表格进行了统计、分析、核实,作为项目评价信息并设计评价方案。
2、项目核查
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进行实地考察、访问听取项目情况介绍,考察、了解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开展、项目执行、项目管控、财务管理等情况,并进行问卷调查及开放式提问,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
3、绩效分析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收集资料、对照查证复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点上调查与面上分析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对自评表数据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对明显不合理的自评分数,根据附件与自评报告进行调整;若附件不能提供依据的,现场核实再确认,进行绩效指标量化评分,经过汇总修正,得出最后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七)数据收集方法
1、项目单位提供。
绩效评价工作组向项目单位提供绩效评价准备资料清单。项目单位根据清单整理材料(含泉州市级考评资料)提供给绩效评价工作组。
2、媒体资料查询。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查询项目公开信息等资料。
3、社会调查。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搜集社会满意度等信息。
4、其他渠道。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掌握的渠道或由财政部门协调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提供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组审阅了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相关资料,并对该项目绩效评价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资料的完整性、工作的有效性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
在此基础上,采用对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了解、采访核对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对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进行了逐项逐条审核,对古田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3.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具体得分如下:
综合评分结果详见附件《古田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二)评价结论
从项目管理单位职能履职情况及执行相关政策情况分析,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成绩比较良好,综合评价如下:
1、城区环境卫生不断改善,有效提升了古田城市形象
道路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道路清洁度是体现一座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古田县2020年度城区环卫道路实际保洁面积为143万㎡,保洁公司日均在岗保洁环卫工人162人,根据路段特点保洁路段划分为一级路段、二级路段、三级路段,实行14-19小时保洁制,在每日早上6:30前完成普扫后继续巡回保洁,日常对环卫设施、设备、交通防护栏进行清洗保洁,对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疫情期间,在保持环境卫生干净的前提下,古田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790余个垃圾桶、22座公共厕所等道路公共设施进行消毒杀毒作业,有力的推进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在人工清扫保洁的同时投入垃圾清扫车、密闭压缩式垃圾车、护栏清洗车等各类环卫车辆32部,机械清扫率达到60%,有效避免扬尘二次污染,减轻了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效能。通过项目的实施古田县城区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城市更加干净、整洁,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品位和投资环境,营造了舒适、洁净的生活环境。
2、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入社会资本,将全县12个乡镇垃圾转运集中托管,由项目实施公司直接负责城乡垃圾一体化项目工作的运营管理,建设了30个垃圾中转站,配备了自卸式、压缩式垃圾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11辆,改变古田县原有乡镇环卫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投入不足,乡镇垃圾转运主要采取“以车代站”转运模式以及乡镇村庄分布较为零散,垃圾转运距离远,在垃圾收集过程中“滴、撒、漏” 等现象形成二次污染,直接影响了日常环卫保洁质量等问题。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与处置的科技水平,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四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形成县、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卫工作格局,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无害化。从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各环节入手,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常态化机制健全,有效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改善了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巩固了《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果。
3、市场化改革,环卫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将道路环卫作业进行市场化改革,转变环卫处职能,环卫作业实现“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从原来既组织环卫作业,又实施监督管理的全能模式,转变为主要从事监督管理的模式,更好地发挥在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促使环卫企业更加注重作业质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从服务质量中赢得信誉、挖掘效益,有效的解决了原有环卫作业由政府统包统揽、难以激发内部活力、作业服务效益低的问题。同时通过中标环卫企业吸纳原有分流人员并在合同中明确“接受人员工资福利由项目公司承当,薪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保持过渡期内原有岗位不变”等条款,降低了市场化改革成本,减轻了社会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绩效分析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和采集整理后的数据,针对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运行的有效情况、职能的实现程度重点展开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决策过程分析
项目经宁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18〕6号)审批通过,古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6号精神,古田县人民政府通过《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项目主管单位2020年能按古田市财政局相关的绩效评价文件要求在申报年度预算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清晰,基本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密切相关。
经评价组调查发现,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预算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预算额度测算依据较充分,但由于项目时间跨度长,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估计不足,本年相应的垃圾焚烧服务费用未发生,本项扣1分。项目实施机构及社会资本方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绩效考核支付方法存在争议,导致2020年8-11月的垃圾一体化项目服务费拖延至2021年5月才支付,扣1分。项目决策指标权重15分,在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上存在不足之处(扣2分),项目决策指标评价结果得分1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到位资金1932.3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1882.01万元,预算执行率97.4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制订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资金使用上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古田环卫处成立综合评议工作组,制定《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道路清扫保洁清运考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评工作,并根据相应的考评记录统计月度评分,监督工作做得很全面。
经查阅账务发现,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收到2020年1-12月份城区清扫和垃圾转运服务费共计1932.32万元,与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预算2680万元相比,到位率72.10%,与绩效目标90%相差很大,本项扣4分。过程指标权重25分,资金到位率上离绩效目标达成差距很大(扣4分),过程指标评价结果得分2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垃圾转运数量为10.15万吨,达成转运数量大于10万元吨的绩效目标,垃圾清运车清运垃圾没有出现“滴撒漏”等现象、杜绝垃圾清运车二次污染,经查阅清运考评报告,垃圾中转站未发生清运不及时问题。2020年共收到群众对城区涉及环境卫生的投诉有17件,已处理了17件,处理率达到100 %,实施项目未发生县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未被新闻媒体曝光,也没有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县级以上检查失责。垃圾转运时效和质量方面做得很好,群众和媒体监督方面也达成良好效果。
经查阅每月清扫保洁清运管理考核评议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通报的总评分,对照评分标准,2020年5、6月每月扣0.5分,10、11月每月扣1分,8月扣1.5分,9月扣2分,合计扣分6.5分。当年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年平均为143万平米,占绩效目标180万平米的79.4%,应扣4分。项目产出指标权重35分,城区清扫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结果不理想(扣10.5分),项目产出指标评价结果得分24.5分。
(四)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改善较显著,根据清扫保洁考评报告统计,街道社区考核总平均分为91.86分,反映清扫工作得到街道和社区的认同;项目公司就业岗位数较上年增加157人,项目实施在环境改善和增加就业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行城区清扫保洁、城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部门依据检查考核方案、保持经常性检查考核,项目资金次年已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的长效机制。本项目能有效提高城区及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并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生态效益良好。通过问卷调查,城区居民对项目满意度大于90%,完成绩效目标。
效益指标权重25分,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效益指标评价结果得分25分。
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3.5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引入社会资本,加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进程
随着古田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逐步扩大以及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量也随之逐年增加,同时古田县属于山区,乡镇村庄分布较为零散,环卫基础设施薄弱,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推进,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原有的城乡环卫体制已难以适应社会形势发展,古田县委、县政府拓展城乡环卫发展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城乡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推进了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避免费用超支,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实现互利共赢规范发展。同时通过合作方投资2.7亿元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处理规模为1×400吨/日,装机容量为9兆瓦,设计年发电量6528万千瓦时。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生活垃圾14万吨,年提供绿色电力约5169万度,烟气排放全面执行欧盟2010标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全链条覆盖,改变了古田县现有单一填埋工艺将难以适应发展的状况。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古田县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2、加强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
城市环境卫生提升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也关系到到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打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古田县城市管理局作为职能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在开展日常监管中通过强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治理各类违规广告牌匾、“牛皮癣”、完善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等方式,确保道路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美化净化市容市貌。同时积极与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爱卫办,城关各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单位以及爱心公益联合会等多部门开展“文明古田•爱卫同行”爱卫宣传活动及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让每一位市民共同努力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把其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优化考评办法、认真落实监督职能
环卫处成立日常监督管理小组开展巡查工作,每月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街道开展考核评议会,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查考核,确保日日有督查、月月有考评,对每次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提升服务水平。从8月开始,在考评上增加了现场巡查评分,并对日常巡查评分、现场巡查评分和街道社区评分等各项评分设置不同的权重,相应权重分别为40%、40%、20%,单项评分依相应的权重计算出总评分,使考评更加公开、公平。同时还积极响应群众的投诉,年度共收到群众投诉17件,及时处理17件,处置率达100%,让监督职能切实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城区保洁面积及质量未达绩效目标
根据光大公司在2018年5月份提交的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闽咨招[2018]12号投标文件,光大公司现有保洁人数162人(截止2020年12月)未达到标准人数 313人,同时光大公司环卫作业车辆 29辆也未达到承诺数量 31辆;电动保洁三轮车46辆,未达到标准350辆。由于人员及车辆配备不足,导致2020年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年平均只有143万平米,只达到绩效目标180万平米的79.4%,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严重不足,将使环境卫生留有“死角”,影响古田县城区整体卫生环境进一步提升。
2、预算资金使用率低,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根据古田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年初申请,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680万元,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古田县城市管理局与社会资本方存在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支付方法存在争议,社会资本方沟通难度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争议事项2020年8-11月的垃圾一体化项目服务费拖延至2021年5月才支付。2020年度实际仅申请拨付预算资金1932.32万元,项目支出1,882.07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申请预算调整,造成预算资金闲置。
3、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滞后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2年,建设期从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项目特许协议签订日为2018年11月9日,按计划应于2020年12月前投入使用,但实际至2020年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尚未竣工验收,未正式进入运营期,从而使垃圾一体化处理整体闭环的最后一个环节存在缺口,也使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升级未如期达成。
六、相关建议
(一)督促项目公司及时增加投入、产生项目应有的效益
鉴于项目实施公司2020年度保洁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接收新增面积,年末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只占绩效目标的81.67%。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应督促项目实施公司及时增加环卫人员,保证年度绩效目标城区清扫、保洁、收集承包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的基本要求得到满足,并力争达到城区面积全覆盖。其次,按照《2020年古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力争城区主干道机械清扫率达65%以上。项目实施单位应增加机械清扫车辆的配置,通过机械化作业提高清扫质量和效率,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应就机械化作业制定详细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数字化管理系统及GPS定位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县政府的目标任务。
(二)监管与沟通并举、共同促进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古田县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监督单位,在严格按照《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所规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的同时,对于项目实施考评办法的变更及考评结果,通过积极与项目实施公司进行有效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使垃圾一体化项目实施、服务费的支付等流程更加顺畅,更好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
(三)抓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2020年9月16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一2030年)>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0〕565号)将古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列入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录中。作为省重点项目,其建成投产标志着古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因此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保证施工质量情况下,优化施工工序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进度,尽早实现投产,实现古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更好的保护和改善古田县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次年预算编制的建议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单价以81元/吨为基准价,以下浮8.64%后的金额计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成和开始运营时间,以及次年预计处理的垃圾吨数,决定垃圾一体化项目中焚烧处理服务费的预算额度,建议预算申请单位认真细致测算并将结果呈报,财政部门从严控制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次年垃圾一体化项目的财政预算的额度安排。
附件:古田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垃圾一体化政府付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