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民生和社会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提高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为监督抽查重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21年古田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一、抽查范围
(一)计划对全县生产领域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
(二)计划对全县流通领域的4大类12个品种工业产品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日用消费品3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4种,农业生产资料3种,工业生产资料2种。
(三)计划对全县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海上、闽江养殖塑胶产品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抽查。
二、组织实施
2021年古田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综合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分类分批制具体方案、实施细则,开展监督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各市管所,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综合执法大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结果处理工作。
(三)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抽查方案、实施细则开展相应产品的抽样和检验工作,保证抽样、检验工作及结果客观、公正、真实。
(四)承检机构应在检验结果出来的2天内出具检验报告,将所有不合格检验报告报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综合管理股两份,将所有合格检验报告报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综合管理股一份,并按要求及时将检验结论书面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
(五)承检机构应在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抽查数据录入《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并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同时将《工业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情况统计表》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的纸质材料盖章报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综合管理股。
四、有关说明
本计划为2021年古田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总体计划,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安排。在计划对上述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会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县质量综合管理股将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规定和要求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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