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68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宁德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建设品质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改善村容村貌,提开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农村人居环境和村民住房条件,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制定《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依据在哪里?
政策依据包括:《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宁德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4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清单分解及抓紧部署推进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3.既有农房整治目标是什么?
在前期已完成35个行政村既有农房整治的基础上,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剩余229个行政村(居)整治(不含15个城区村)。2021年完成55个行政村既有农房整治,完成裸房整治1300栋以上。其中6个老区基点村应于6月底前完成裸房整治,12月底前全面提升整治成效。同时各乡镇(街道)每年应按照所辖村庄总量的20%安排年度任务数。
4.既有农房整治工作要求是什么?
既有农房整治重点是外立面整治和屋面整治(含水箱)。外立面整治主要针对外墙为红砖或仅砂浆打底的墙体通过喷涂真石漆、乳胶漆等进行修饰;屋面整治主要包含坡屋顶改造和屋顶水箱整治。其中坡屋顶改造是指将农房平屋顶、彩钢瓦屋顶和假坡等进行改造成坡屋顶,屋面鼓励采用哑光板形小青瓦、陶土瓦,禁止使用彩钢瓦。屋顶水箱整治是指通过挪位隐藏等方式改善建筑风貌。
5.既有农房整治的主要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开展;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县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67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和50万工作经费。为更好的推进工作开展,项目启动后,县级财政按奖补资金总额的30%先行预拨启动资金,余下70%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待乡镇验收后报请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专项小组议定后下达,奖补资金通过县住建局拨付。
6.既有农房整治具体补助标准是什么?
设计方案类:县财政按照村庄户籍人口给予0.5-1.5万元设计费补助。
既有农房整治类:一是外立面补助方面。砖墙裸房水泥砂浆打底喷涂乳胶漆、既有水泥砂浆打底喷涂乳胶漆、砖墙裸房水泥砂浆打底喷涂真石漆、既有水泥砂浆农房喷涂真石漆和夯土墙外立面整治单价分别为60元/m2、40元/m2、90元/m2、63元/m2和90元/㎡;二是平改坡补助方面。平改坡采用哑光面板形小青瓦、陶土瓦、树脂瓦、新增风貌墙和瓦屋面轮廓灰线修葺单价分别为300元/m2、200元/m2、140元/m2、300元/m和50元/m。县财政按照以上外立面和平改坡单价的50%予以补助(如实际造价低于以上单价,则按实际单价的50%予以补助),其余部分或超出单价部分由镇、村、农户自筹;三是屋顶水箱整治方面。统一按300元/个予以补助,实施平改坡隐藏的不予补助。
7.既有农房整治如何实施?
既有农房整治实施方式主要以农户为主体自行委托工程队或农村工匠承建。若有争取其他项目资金或特殊情况,需以镇村作业主统一实施的,则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及验收。
8.既有农房整治完成后如何验收及拨付资金?
由镇、村、整治户、工程队联合验收。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专项小组审议,县级依据审议结果拨付剩余奖补资金给乡镇(街道)。
9.《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效期至何时?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信燮
联系人:陈建锋,联系电话:0593-2161599
解读时间: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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