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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9〕174号)和《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宁市监〔20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古田县工作实际,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2020年上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抽查工作情况。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古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7日
2020年上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上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件精神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2020年7月9日至7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我县23户农产品类企业(食用菌类)(详见附件1)作为本次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一)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及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检查企业相关事项登记和许可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和许可,以及原有登记和许可是否仍合法有效。(由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检查企业经营行为
对食用菌生产主体农药使用、生产记录情况、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由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规范检查。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梳理待检查企业名单,完成联合抽查人员匹配、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要认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确保8月20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二)及时录入公示。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根据市局要求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应于8月31日前完成,依照规定应公示的检查结果要全部对外公示。
(三)做好信息报送。参与联合抽查部门按照对口原则,于8月31日前将将抽查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抽查工作情况表》报送各单位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
附件:1.2020年上半年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单
2.2020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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