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编制全县中长期的年度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人事,财务经费管理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履行计生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