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责任:
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工作,是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讨论决策,签署行政处罚决定和相关的法律文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责任要求:
1、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其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3、对全局性工作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执行严格,成效显著。
综合股责任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提出监管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发有关证书;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获准后做好督办工作;负责事故上报、查处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责任要求: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本股室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办事员责任:
1、负责综合事项的前期工作;
2、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
3、负责各类报表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4、参与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
责任要求:
1、办理综合股的上报材料及时、准确;
2、培训考核的资料收集齐全,保管安全;
3、来信登记及时、来访接待热情;
4、宣传报道工作认真负责。
监督管理股责任:
1、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对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卫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路、水路、建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5、负责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6、负责对本股室分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7、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规范使用各种法律文书。
责任要求: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本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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