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古田县鹤塘镇的杨先生刚装修完的新房里传来阵阵发霉的气味,将屋里的衣物都清理后,霉味仍不能散去,杨先生找了半天,原来竟是刚买不到半年的新家具发了霉。
案例:11月7日,古田县工商局12315台接到投诉,该县鹤塘镇的杨先生称他去年7月装修房子,向鹤塘镇某家具店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床架、衣柜、梳妆台、电视柜等,共计3000多元,新买的家具古朴大方且价钱还算公道,杨先生十分喜欢,喜悠悠地将其摆放在新房子里。之后不久,杨先生就入住新房,大约半年后,有一天,房子出现了一股发霉的味道,而且越来越重,杨先生还以为是衣物储藏太久发霉了。于是,将屋里的衣物都清理了一遍,可屋里的霉味依然未散,杨先生找了半天,终于发现霉味的源头居然是来源于新买的那套家具,杨先生没想到自己中意的家具不到半年就发霉了,杨先生十分生气,上门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而商家却认为该套家具已售出将近半年,已过了保修期,而且家具会发霉,也有可能是杨先生家里湿气太重,因此迟迟未赔偿。杨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此事,历时半年仍无果,无奈之下遂来到古田工商投诉。
解析: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现场确认杨先生所购家具发霉属实,系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负有主要责任,在工商人员说明调查结果后,商家也承认杨先生所述符合实际。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商家以2500元的价格对杨先生购买的家具进行召回,500元差价作为商品自然折旧费用抵扣。11月8日,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商家将发霉的家具运走,杨先生拿到了退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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