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对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古田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鼓励群众实名信访举报。
近年来,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举报腐败的方式,早已是多种多样,如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大部分群众因为怕被打击报复而多采用匿名形式,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查事实。为鼓励和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和反腐工作的积极性,该县采取四项措施鼓励群众实名信访举报。一是实行群众来信受理责任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和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按期办理信访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二是属于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内的署实名或有联系方式的信访举报事项,当场或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15日内告知信访人,办结完毕后,以适当方式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三是实行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对署实名举报的有功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四是坚决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守信访举报秘密,不将信访举报人和举报内容泄露给被举报人及与信访举报无关的人。
据了解,该县纪委实施四措施以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举报环境,加大了查办信访案件力度,提高了信访成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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