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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作者:杨远帆 文章来源:闽东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9:00:31

    连日来,古田县计生局对全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对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取证,并分别依法按程序送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针对部分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置计生法律法规于不顾,不履行征收决定书确定的缴纳义务的现象,古田县计生局依法申请县法院对违反计生政策对象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中,县法院工作人员对征收对象逐一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仍不履行征收决定的违法生育对象予以司法拘留。通过司法介入,进一步维护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据了解,2005年至2008年6月,古田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015.53万元。三年来,古田县法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巡回执法101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6.54万元。今年以来,县计生局已将65件征收个案提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力地推动了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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