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都镇化解了一起林业转让合同纠纷,一起濒临激化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调处解决。
纠纷源于2002年。当时该镇际面村珠洋自然村将一片集体林转让给外村人士魏某某,合同约定:如果未在2年内砍伐,按每月1000元计算收取寄山费。时隔6年后,这片山林还剩三分之一林木未砍伐,珠洋自然村群众要求魏某某砍伐前必须全额支付寄山费4.6万元,魏某某则认为实际寄山的林木仅有三分之一,寄山费也只能支付三分之一。双方因此僵持不下,经村级多方调解没有取得进展。近期,魏某某因办理砍伐证要求际面村委会依法出具证明,但珠洋自然村群众强烈反对际面村委会出具证明,三方吵闹不休,矛盾纠纷随时都有进一步扩散激化的危险。
得到信息后,凤都镇综治委立即责成司法所依法进行调处。司法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先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具体分析说明了纠纷的症结所在,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了调解意见,但没有得到珠洋自然村群众的支持。这时综治委得到了一条重要信息:镇干部老王为珠洋自然村人,当地群众对其感情颇深,当时合同就是他所拟。于是综治委立即调请老王参与协调,并指派得力镇村干部全力配合,对珠洋自然村群众开展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经过多日反复协商,群众的思想疙瘩终于被解开,促使矛盾双方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魏某某向珠洋自然村支付了1.8万元寄山费,际面村委会也给魏某某出具了证明。 据统计,自今年4月开展“两个排查”活动以来,凤都镇综治委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消除不稳定因素,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起,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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