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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交警大队从制度着手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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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家强 文章来源:蕉城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0 7: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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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警用车辆的管理与使用,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制度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警用车辆管理,确保大队车辆管理使用方面不出现任何纰漏,切实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古田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的通知》的规定,严格警用车辆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警用车辆派遣、使用登记、油料核查等管理制度,此外,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严防“带病”上路。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对使用警用车辆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用车辆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五条禁令”等行为明令禁止,使民警牢固树立起遵守制度、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此外,古田交警大队还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切实增强民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表率。同时,要求民警充分认识到它重要性,其作为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行为规则,公安民警更应模范遵守,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严禁警车违法行为;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在饮食、公共娱乐、服务场所门前停放警车;下班后警用车辆一律要集中停放在大队院内,严禁民警把办公用车当作上下班用车;停放警车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人员正常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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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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