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政府买单 群众受益 |
|
| 作者:谢振祥 金晶… 文章来源:县广电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 10:09:24 |
|
7月31日,古田县民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首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支公司签订了《古田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协议书》,为全县人民投保了一份每人保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副县长卓向晖出席了签字仪式。
按协议规定: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凡属古田县户籍人口因遭受雷击、暴风、暴雨、崖崩、洪水、龙卷风、台风、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灾难现场施救;见义勇为行为;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森林火灾;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地配合部队军事行动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失踪的,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人身伤亡责任赔偿限额每人10万元,遭受保险责任事故而致残疾的,按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该协议于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古田县民政局局长 杨养云
古田属于宁德地区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发生)的县份。比如说:夏季的台风影响,还有古田属于泥石流易发的县份,历年来造成人员伤亡是比较频繁的,所以说这次县人民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决定,为全县城乡居民,包括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自然灾害安全保险。
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人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支公司经理 李小兵
人保财险公司作为此次保险项目的承保人,我们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服务工作,万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请及时向我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8报案,我公司将及时派员给予处理。
|
|
|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孺子牛 |
|
|
上一篇古田新闻: 古田消防汇报演出 红色官兵“八一”献礼
下一篇古田新闻: 没有了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