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5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8083件881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75亿元,结合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2137件。
湖北检察机关5年中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案件260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 件296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834人,其中厅级干部78人。先后依法查办了襄樊市委原书记孙楚寅、华中电网管理局原局长林孔兴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要案。
同时,湖北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社会关注行业、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人员3173人,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补偿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80人,严重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电力、土地、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人员1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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