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 电 视 | 电 台 | 古 田 报 | 旅 游 | 经 贸 | 招 商 | 魅力古田 | 服 务
政 府 | 政 协 | 党 建 | 纪 检 | 农 业 | 食 用 菌 | 部 门 | 乡 镇 | 妇 联
论 坛 | 博 客 | 健 康 | 玉田乡音 | 交 友 | 网 站 | 图 库 | 下 载 | 音 乐
您现在的位置: 翠屏湖在线 >> 时政要闻 >> 古田新闻正文 更多...
解密东南第一劫案55年前50亿人民币福鼎遭劫
作者:赵杨  江莹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3 9:21:00




挑工卓亦宜站在当年被抢的山路上向记者讲述惊心动魄的经历



    闽浙交界地区,山高路险,林木森森,四野苍莽,50亿巨额人民币由9个民夫分担挑运,公安押运,结果在福鼎花亭被劫。这就是55年前的东南第一劫案。抢劫后赃款被隐藏在不被注意的坟坪里,花亭遭劫事件震惊闽浙两省,高层指示尽快破案。55年后,随着档案被解密,这段不为人知的历史浮出水面,记者 近日前往事发地,了解其中曲折。

    50亿巨款花亭遭劫

    记者在当年受雇脚力卓亦宜老人的带领下,来到福鼎市管阳镇金衩溪的花亭村。如今,104国道途经花亭村,当年的官道依稀可见。现年84岁的卓亦宜向记者回忆了当年巨款被劫经过。

    卓亦宜说,解放初期,家里十分穷,不得不去当脚力。为了揽到更多的活,他经常到闽浙交界的金衩溪花亭,等待往返闽浙的生意人雇脚力。

    有一天,福鼎县运输公司包工头许景生找到他,说是人民银行福鼎县支行雇他们去福安运钱。

    1950年7月23日,包括卓亦宜在内的9名脚力在许景生的组织下,和人民银行福鼎县支行业务员张辉以及福鼎县公安局派出的6名公安押运武装队一同从福鼎城关出发,穿越闽浙交界山区,走了7天7夜的路,7月29日到达福安地区。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安中心支行将省行电批的30亿人民币和某茶厂临时增加的20亿人民币共计50亿人民币调拨给福鼎县支行,交由张辉等人组织押运回福鼎。当时没有什么现代化的押运车,这笔款由9个民夫分9担挑运,每担重50余公斤。7月31日,在福安地区部队的护送下,从福安出发,于8月1日上午9时到达柘荣县城,福安护送部队即返回福安。8月2日,柘荣县大队又另外指派8人继续护送,向福鼎方向行进。

    卓亦宜说,当时花亭地形险要,必须通过一个隘口,附近森林茂密,人迹罕至。运款队伍丝毫没察觉此地正隐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就在这时,台湾当局委派杜谋平等特务潜入福安、泰顺、柘荣等闽浙边境地区,纠合那里的反动势力,妄图凭借复杂的地理环境,作为国民党反攻大陆的跳板。杜谋平与隐伏在泰顺打家劫舍的土匪吴宗论、林宗远、方志彬等接上关系,收罗了一群乌合之众,组成所谓“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浙边区挺进军”,杜谋平自封为总指挥长,吴宗论为副指挥长。就在他们开会讨论派出4人去台湾训练的经费问题时,泰顺王家垟村土匪密探谢庆新报信,说有13担布匹向福鼎方向挑运,路经金沙溪花亭。这股土匪马上动身,由谢庆新引路,赶到金沙溪附近的底坑村,并派王成周、谢庆新等3人于8月2日潜入金衩溪探听消息。午夜后,3人汇报说不是布匹而是9担钞票,他们兵分三路埋伏在距金沙溪2.5公里的花亭路旁。

    卓亦宜清楚地记得,8月3日清晨,花亭狭云谷云雾迷蒙,运款队伍步步靠近,走在前面的是柘荣县大队的8名新战士;中间是9位挑着沉重担子的民夫;福鼎县公安队的6名警员和运输公司包工头许景生、业务员张辉在后面压阵。

    队伍刚走过小亭子,“砰、砰、砰”埋伏在道路两旁的土匪突然向运送队伍开枪射击。走在前面的3名柘荣县大队战士当场牺牲,班长陶郑春被打伤。卓亦宜说,听到枪声后,战士们一边还击,一边转移巨款。但由于敌暗我明,地势又对我方战士非常不利,加上9担人民币太笨重,无法马上转移,所以这50亿巨款全部被劫。

[1] [2] [3] 下一页

古田新闻录入:huanongying    责任编辑:huanongying 
  • 上一篇古田新闻:

  • 下一篇古田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相关古田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陆 |
     
    主办: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 古田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法律顾问:林庚律师(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解放路二支路15号(县委党校内) 邮编:352200 电话:0593-3897777 邮箱:gtxldw@263.net
    业务联系QQ:57070158,188608258 [闽ICP备05007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