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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商业大世界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作者:古田县市… 文章来源:古田县市场服务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2 20:54:04

古田县商业大世界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2001]13号《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本责任书。

1、不准在市场内抽烟、起明火,并主动制止、纠正来往顾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2、不准擅自安装、修理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

3、不准在摊(店)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气炉(罐)等危险器具。

4、不准破坏消防器材及擅自把消防器材挪动。

5、不准遮挡消防系统手动报警钮。

6、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手动报警系统。

7、不准在消防安全通道堆放任何物品,确保各通道畅通。

8、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

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由有关部门按《消防法》给予追究责任。

 

 

摊(店)号:

    人:

 

古田县市场服务中心

2008     

信息录入:孺子牛    责任编辑: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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