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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4年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联动中心: 为贯彻执行《古田县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做好今年农技人员服务“三农”上报工作,现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情况为每季度上报一次,即后一季度前十天内上报前一季度服务“三农”内容,并将具体服务内容录入电脑。 二、及时安排好农技人员挂村、挂户或挂示范基地工作,并将今年农技人员挂村、挂户或挂示范基地情况上报到县联动中心。 三、实行公示制度,乡镇联动中心要及时对本乡镇今年评定职称、享受浮动工资、评优评先的农技人员服务“三农”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并将公示的时间、人员名单、公示内容以及公示结果,反馈到县联动中心。县联动中心将通过电话、实地查询等手段,进行跟踪管理,对因审查不符条件而临时补报的不予认定。
古田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2004年3月24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农 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水产
局、食用菌办、茶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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