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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鹤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塘联动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4 18:28:33

 

 

为进一步规范鹤塘司法所各项工作,筑牢维护鹤塘镇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鹤塘司法所在建设“平安鹤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宁德市司法局的有关指示精神,鹤塘司法所采取得力措施,从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方面实现了六个规范化,有力推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具体作法是:
  
  一、是档案齐全,对本所的活动,计划做好详细的记录。
    
  二、是人员管理规范化。鹤塘司法所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实行所长负责制。在人员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
    
  三、是教育培训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制度,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四是规章制度规范化。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普法办、“12348”专线及刑释解教办公室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并全部统一刊板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20多项制度,编印成册,人手一册,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五是工作程序规范化。为了克服司法所工作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司法调解中心调解程序、鹤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六是记录卷宗规范化。对涉及鹤塘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刑释解教、“12348”专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薄册卷宗做出了明确规定,即记录什么内容,建立什么卷宗,怎么记录等。要求各项记录及卷宗要前后衔接、环环相扣,既要将案件的主要事实记清,又要将处理意见、过程、结果记录在案,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信息录入:鹤塘联动中心    责任编辑: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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