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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按照中央综治委统一部署,近日省综治委决定从今年3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以下简称“两个排查”活动),根据闽综治委〔2008〕4号和闽委办〔2008〕36号文件精神、宁德市综治委〔2008〕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古综委〔200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抓好“两个排查”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充分整合各方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排查调处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及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为中国食用菌之都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安全顺利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二、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两个排查”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各村各单位要结合百姓问题排解团工作职责坚持边排查边调处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调处治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激化。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这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下旬-4月10日)。4月份对召开全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采取有效方式迅速动员部署,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迅速部署落实到基层一线。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和群众自治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以科室和下属机构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摸底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五定”责任制(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要求、定办结期限),加大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
2、全面调处整治阶段(4月10日-9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发现得早、解决得了、控制得住”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矛盾纠纷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务求实效。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平台作用,有效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手段,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按照规定限期解决;对诉求合理但缺乏法律政策依据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解决措施;对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或在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派驻工作组等方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预防矛盾激化、上交。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坚持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治安问题方针,切实防止反弹。对情况复杂或经反复整治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效果不明显的,要实行领导包点、挂牌督办、派驻工作队、责任单位捆绑等工作和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混乱重点地区和突出区域性治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
3、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3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两个排查”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和机制,巩固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县综治委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两个排查”活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处理,为开展“两排查”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县综治委将成立“古田县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始终,把宣传发动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组织各村(社)的党员干部、基层政法综治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摸排查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3、强化动态管理。县乡两级综治办要建立“两个排查”活动的工作台帐,及时收集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开展“两个排查”活动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基层和有关单位抓好活动的开展。
4、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治安形势分析会制度,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切实把社会治安混乱地区摸准,把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隐患搞清,把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分析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健全规范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和村(社)综治服务站“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5、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要求落到实处。县综治委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开展“两个排查”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人以及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中共平湖镇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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