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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塘镇贯彻保持水土保持法及实施方法情况汇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9:39:27

 

 

鹤塘镇贯彻保持水土保持法

及实施方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1991629日通过,我省于19971025日修正《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一法一规”对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保证。鹤塘镇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意效益”的方针,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我们认真贯彻“先批准后开发,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承包治理谁得益”的原则,以此指导本镇辖区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二是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土地、环保和农业领导具体抓,土地、建管、环保、矿管、水利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分头抓,形成即分工又合作的工作格局。三是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方针。在业主开发水电资源、采矿以及板材加工、鹤塘以及沿线村新区开发建设等新上项目时,全力配合县土地、建管、环保、矿管、水利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四是镇政府在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要多方筹措投入资金150多万元用于水利修复、污染治理以及相关项目,并配备了水土保持和环保专用车。五是镇政府每年年初都与有关职能部门签定责任状,与矿山、电站业主、石板材厂家和30个“清渣队”签定承诺书。六是加强地质灾害和易滑坡地带的监测,以防为主,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七是对于新建的电站审批,镇党委、政府都要多方进行论证,并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认为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后才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几年来,没有发生因水土流失引起的水、旱、沙灾害,基本实现了保一方平安的目的。

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一是利用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机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学习加强环保的政策、法规,提高班子成员的防范意识,促进大家都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二是每年镇政府都要召开3-4场的专题会议,召集矿山以及石板材业主、清渣队人员、环保宣传员会议,广泛深入宣传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范,鳌江流域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知识。使广大群众明确向后彰溪、霍口溪、下彰溪、溪边溪、田地溪等河流和鹤溪水利排灌道倾倒荒料、垃圾等废弃物品是违法行为。三是在台风或是在狂风暴雨来临之前,镇政府办公室以及水利站都会向各村、电站、矿山、板材厂等通报有关情况,要求他们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四是经常在中小学举办专题讲座,张贴地质灾害宣传图片,向中小学生灌输水土保持有关知识,使他们树立“保持水土、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责任意识。五是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镇政府积极配合县防汛办对全镇所有水库、电站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同意,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治理,取得成效

一是从90年代初以来,针对矿山无序开采、板材厂未经规划随处建设造成的土地浪费和水土流失状况,在省市环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于2004年引进外商在路上村开发建设芝山石材加工业园区,动员河边、公路边、居民区的厂家搬迁入园,目前这项工作紧张顺利。一期、二期已有32家企业入驻,三期工程即将启动。为解决石渣带来的污染问题,开发商还引进废渣综合利用技术,建设一家新型环保砖厂,同时日处理污水6000吨的处理设备已进入调试阶段。二是镇政府每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鹤溪水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堤岸改造,今年又争取到省发改委鹤溪中型灌区项目,项目总投资187万元,我们将对部分主干渠采用二面浇筑C202号坝防渗加固、6号排水灌渠节水改造以及鹤塘、后彰、路上等支渠铺设B70U型槽5.6公里,防止渠道崩塌等造成的水土流失,今后我们还要争取项目,对鹤溪主干渠进行全面改造。三是由于鹤塘、东际、程际等村矿山的无序开采,矿山业主没有及时做好渣堆的清理工作,多年的超量开发和弱化的防风固沙手段使许多泥土、矿渣或是流入鹤塘镇王淡洋村的农田,或是河流泥砂淤积漫入农田,使30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安定、稳定,我镇于2006年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争取到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工程总投资238.26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51642m3、田间道路12条、新建排灌水渠28条、新建防冲护岸2条,该项目实施后,可实施670多亩耕地的旱涝保收。使耕地面积从295.78亩增加到672.96亩,工程于20074月份开始实施,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四是对于采伐林木的空地和火烧山迹地,我们督促林业站及有关村,及时做好植树造林、采伐更新等,防止水土流失。五是目前全面实施的农村道路硬化项目,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对原有的工作进行改造,减少水土破坏及流失的发生。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我镇的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相距甚远。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石材加工企业随意向河流倾倒荒料、废石等,导致河流运行受阻,影响防洪;二是个别采矿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只顾眼前利益,不采取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在采矿所在地及周边出渣、随意堆放荒料、土、石块等,没有及时清理到规范的土场,个别采矿点还建在村庄上方;三是个别石材加工企业随意排放废水的现象还在不同范围内存在,环保工作还任重道远;四是因矿石档次不一,一些成品不好的石料加工价值不高被弃用,导致随意堆放现象屡禁不止。

 2、原因分析:一是因采矿及板材加工企业收取的补偿费、治理费、税收由相关职能部门收取,乡镇财政运转困难,难以筹措大量经费投入水土保持工作;二是法律规定对于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必须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我们只具有治理水土流失的职责,对违法企业没有执法权;三是采矿及石材加工企业本应承“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但因利益驱动,不愿投入资金对矿区的水土采取措施加固,存在短期行为;四是县级水土保持部门人员少,而鹤塘镇的采矿厂及石材加工企业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

3、几点建议:一是请求上级部门应对我镇水土保持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造福鹤塘百姓;二是由县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我镇的矿山及板材厂就水土保持工作进行集中整治;三是适当时候成立鹤塘镇水土保持站,建立专业队伍。

 

信息录入:鹤塘联动中心    责任编辑: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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