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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政办〔2007〕49号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加快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农村沼气,是以人畜粪便为原料,经过发酵处理而生产甲烷气体供农户生活使用的清洁能源,它既可以有效处理人畜粪便,彻底改善农村庭院环境卫生,又能将人畜粪便通过发酵处理提高养份含量,增加肥力,成为优质农家肥,变为畜禽优质有机饲料添加剂,是广大农村变废为宝,节支增效的好项目。不仅可以节约农户生活用能开支和农业投入开支,而且可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益,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民观念,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的有效途径。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建设户用沼气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首选项目,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抓实抓好。
二、责任落实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由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县农业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项目任务的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施工单位的招标、组织实施建设、收集传达资料信息,负责建设过程和使用过程技术指导等。项目乡镇(街道)、村为项目建设主体单位,主要负责本区域项目分布规划、落实建池户、组织群众报名等。项目村要为施工人员提供住宿、材料保管和办公场所,并协调解决好吃饭、饮水等基本生活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农村能源工作站,挂靠农村服务中心,并指定一名专干专职此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资金投入
各乡镇(街道)、村要保障项目配套资金,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争取国家补助建设。要将农村能源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农村能源机构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设施设备,为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有力快捷的物质保障。2007年省级项目每新建一口8立方米沼气池,省级补助1200元,县财政补助标准维持不变。
四、体系建设
1、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有效管理和建设好农村沼气项目,各级农村能源管理人员要加强自我能力的提高,精通沼气技术,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县农业局要整合农民培训资金,加强沼气建设技能培训,在确保项目建设所需持证技工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持证技工的技能水平,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每年必须举办一期以上的培训班,不断提升技工建池工艺水平,将建池工艺水平纳入技工技能考核标准,凡工艺水平差,不能按图施工和不能适应新池型建设要求的技工,坚决淘汰,保证施工队伍素质和建设质量。
2、建立沼气社会化服务网络。县农业局要把沼气后续服务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县建立农村沼气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沼气服务站,村级建立沼气服务点,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有机服务网络,统一对建池户开展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解决农户在沼气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农村沼气服务中心按照“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的原则,依托项目建设,开展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体由县农业局组建。
五、宣传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沼气的作用和好处,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通过实例宣传,典型示范,让更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沼气、建设沼气、支持沼气,形成社会关心、部门努力、群众积极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我县的沼气建设,早日实现沼气大县的目标。
六、任务分解
2007年全县新建农村沼气池200口,各乡镇、街道承担的建设任务详见附表。
附件:2007年全县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全县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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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任务村 |
建池数(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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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东 |
上 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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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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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西 |
浣 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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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 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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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口 |
湾 口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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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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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桥 |
横 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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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 洋 |
秀 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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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试点单位及养殖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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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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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农业 沼气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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