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若干意见(试行)》精神,为选拔优秀年轻党政人才,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推出部分副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县优秀年轻干部,按照组织推荐、公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基层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名额10名。
二、资格与条件
1、本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在职国家干部(不含聘干);
2、连续工龄满4年即2004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省委组织部选拔的选调生连续工龄满2年即2006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程序及步骤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到所在单位(党组)干部(人事)科报名。截止时间3月30日。
2、组织推荐。各单位应结合干部平时的一贯表现,从个人报名和未报名的本单位优秀干部中,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优秀人选,推荐人选必须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本单位比较成熟的干部,要统盘考虑下属单位、挂靠单位、管理部门的优秀干部。各基层党委、党工委根据上述资格条件对单位上报人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不推荐,个人报名的干部中不符合条件的也不得推荐。推荐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并提供推荐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资历证明及近期同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表于4月3日前上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890717)。
3、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基层党委、党工委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低于10∶1的,则选拔的职位名额相应予以减少。
4、公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中心命题。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5月5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在按比例取足最后一位面试人选时,遇笔试成绩与其相同者,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为发表施政演讲和进行问题答辩两部分,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时,参加面试的人选先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实行当场亮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成绩为面试成绩。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若在按比例取足最后一位考察人选时,遇面试成绩与其相同者,则一并列为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决定任用。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县委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统筹安排使用并办理任职手续,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问题并经核实影响其任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由县委另选他人。任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
对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考察对象,符合县管后备干部条件的,直接纳入县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组织领导
1、县委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县委组织部设立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公开选拔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3、严格选拔工作程序和纪律。要遵循《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自始自终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确保选拔结果的公正。在开展公开选拔工作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排除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给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3883459。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古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请点击以下链接地址,下载相关材料。 报名须知 公选人员花名册 公选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