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2008]57号
关于调整吉巷乡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企业厂场: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吉巷乡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端春
副组长:陈光庆
成 员:彭 晓 陈祖辉 徐孝盛 谢晨升 程诗杰
领导小组下设服务站
站 长:陈祖辉
成 员:蒋华侨 潘龙海 李学丰(仓管员)
特此通知
吉巷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乡班子成员